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25-23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负有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上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责任;公司监事会负责监督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
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为公司所有部门及其所属生产经营单位。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
事项及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包括:组织架构、发展规划、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管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的规定,按照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性认定标准
根据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重要程度,公司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将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重大缺陷
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企业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本单位内
部控制体系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牵头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
是指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3)一般缺陷
是指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认定标准
重要程度项目 | 重大缺陷 | 重要缺陷 | 一般缺陷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资产总额1% | 资产总额0.5%≤错报<资产总额1% | 错报<资产总额0.5% |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利润总额5% | 利润总额3%≤错报<利润总额5% | 错报<利润总额3% |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性认定标准
(1)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②未依程序及授权办理,造成重大损失的;
③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④媒体频现负面新闻,涉及全国且负面影响一直未能消除;
⑤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⑥公司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⑦招致监管层的计划外检查、审计或调查,或处罚金额大
于100万元(含)。
(2)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公司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失误;
②未依程序及授权办理,造成较大损失的;
③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④媒体出现负面新闻,影响控制在省内,还未达到全国范围;
⑤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⑥重要管理台账未建立,重要资料未有效归档备查;
⑦招致监管层要求公司提供书面报告,或处罚金额大于50万元。
(3)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依程序及授权办理,但造成损失较小或实质未造成损失的;
②公司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③媒体出现负面新闻,影响控制在本地区内;
④公司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⑤公司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⑥管理台账建立不全,资料归档不规范;
⑦招致监管层的处罚(指口头干预,非罚款或停办业务之类的处罚)。
4.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认定标准
定量标准主要根据缺陷可能造成直接财产损失的绝对金
额确定,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量认定标准。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建议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说明事项。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