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集团(000513)_公司公告_丽珠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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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集团: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3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现场会议地址为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丽珠工业园总部大楼9楼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收购越南IMP公司股权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同意境外全资附属公司LIAN SGP HOLDINGPTE.LTD.(以下简称“LIAN SGP”)与SK Investment Vina III Pte. Ltd.(以下简称“SK”)、Sunrise Kim Investment Joint Stock Company(以下简称“Sunrise”)及KBA Investment Joint Stock Company(以下简称“KBA”,与SK、Sunrise统称“卖方”)签署《Framework Agreement》(《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LIAN SGP拟收购卖方合计持有的越南上市公司Imexpharm Corporation(以下简称“IMP”或“标的公司”)99,839,990股(其中,SK持有73,457,880股、Sunrise持有15,026,784股及KBA持有11,355,326股),占交割前标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64.81%(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就本次交易拟支付的股权购买价格为5,730,815,426,000越南盾(按协议签署当日汇率中间价换算约为人民币15.87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45%。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拟收购越南IMP公司股权的公告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livzon.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办理本次收购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越南IMP公司股权收购,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和实施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2、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交易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申报事项;

3、应有关部门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相应调整,批准、签署相关文件;

4、如有关监管部门对本次交易有新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新规定对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进行调整;

5、决定并聘请或更换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

6、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7、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在上述有效期内本次交易未实施完毕,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之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的议案》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企业管治守则》的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予以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已于本公告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livzon.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委任崔丽婕女士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企业管治守则》的规定,要求发行人的提名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现委任崔丽婕女士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至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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