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6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6月16日以即时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狄磊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