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健康(000503)_公司公告_国新健康: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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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27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5年6月26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草案修订稿)》的规定,鉴于2024年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须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孰低值回购处理,需回购注销剩余限制性股票共1,951,260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1,951,260股,预计公司总股本将由981,312,532股变更为979,361,272股,注册资本也将由981,312,532元变更为979,361,272元。(注: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5年5月6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事项尚未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本变动相关手续,本次总股本和注册资本的变动预测不包含上述变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和6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

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实施。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8月10日,每个工作日9:00—11:30,13:00—18: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后街22号院2号楼、3号楼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联系人:刘新星、王垚

电子邮件:IR@CRHMS.CN

联系电话:010-65395201

传 真:010-65395300

3.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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