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及金融机构借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董事会决议公告》《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5月31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于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