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用(000421)_公司公告_南京公用: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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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用: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1

证券代码:000421 证券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5-16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处于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财务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工作的要求。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等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度财务审计费人民币92万元,年度内控审计费人民币29.8万元。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3、业务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共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收费总额为8.54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1)截至2024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2)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 (仲裁)人被诉 (被仲裁)人诉讼(仲裁) 事件诉讼(仲裁) 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2014年报尚余500多万元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起诉 (仲裁)人被诉 (被仲裁)人诉讼(仲裁) 事件诉讼(仲裁) 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1,096万元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5、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姓名注册会计师 执业时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时间开始在本所 执业时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杨俊玉2004年2001年2012年2025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 军2014年2012年2012年2024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孙淑平2000年1999年2012年2024年

(1)项目合伙人杨俊玉,近三年签署过瑞丰银行、南京高科、康缘药业、海鸥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军,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南京公用、嘉环科技、银河电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孙淑平,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南京公用、南京高科、康缘药业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无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费用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期审计费用121.80万元,审计内容包括2024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核,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9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9.8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处于国内领先的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财务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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