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条件,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聘任人员的工作经验、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身体状况,应能胜任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我们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聘任结果。
独立董事:方福前、李姝、丁斌、周少元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