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百集团(000417)_公司公告_合百集团: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陈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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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百集团: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陈立平)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陈立平)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经营与发展情况,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认真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自2024年6月21日起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做到会前主动调查、获取会议相关资料,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努力促进董事会不断提高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2024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充分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做出独立判断的情况发生。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

席会议的情况。2024年,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523000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会议,报告期内履职情况如下:

序号专门委员会名称和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内容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1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年8月2日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建议公司进一步形成“合百”系品牌合力,未来充分发挥公司“中华老字号”品牌效应,持续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和市场影响力。
2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2024年10月22日审议《关于投资设立合肥合家兴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建议公司进一步整合现有供应链、产业链资源,优化提升上下游产业资源协同能力,推动公司产业生态再升级,进一步培育新的产业发展增长点。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应参加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亲自参加并出席1次。会上,本人对会议涉及的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议案认真审议,通过翻阅资料并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提出专业性意见和建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有关公司的各类报道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现场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听取公司高管、财务等相关人员对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现场办公、实地调研的情况

2024年,本人重视并安排专门时间对上市公司情况进行现场了解。报告期,本人积极通过参加会议、电话沟通、现场调研等方式掌握上市公司经营状况、重大项目进展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以及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全面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做好了必要的基础工作,自2024年6月21日起累计现场工作时间8天。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进行事前审核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仔细审查,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信息披露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督促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规范履行各项信息披露义务,做到2024年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保证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获取公司信息,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和表决,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本人持续关注相关内控制度的持续完善与执行情况,并根据自身专业经验提出相应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监督并促进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三、本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董事会会议届次披露日期审议的关联交易相关议案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10月30日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本人通过认真审查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开展的目的和影响,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涉及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

3.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会会议届次披露日期事项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6月22日推选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上述事项提名或聘任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涉及审阅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继续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科学性,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立平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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