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租赁(000415)_公司公告_渤海租赁: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剑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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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剑铭)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3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剑铭)

作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与要求,在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于2024年9月20日经公司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被选举为公司独立董事。

㈠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曾任深圳市先科企业集团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先科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重庆市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重庆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共重庆市沙坪坝区委书记;重庆渝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奕斯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

㈡独立性自查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本人对照公司所适用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经自查,本人的任职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有关独立性自查情况的年度报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㈠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自本人任职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在述职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均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11项议案,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6次,实际出席董事会6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做好董事会重要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会上认真听取管理层汇报,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对会议议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2024年,本人对任期内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未提出异议。本人认为,公司相关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严格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均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任期内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经2024年9月30日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人被选举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述职期内没有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述职期内,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本人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责,出席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对相关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4年,本人积极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针对相关事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2024年12月26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调整下属子公司2024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㈣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通过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主动学习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接听投资者的来电、接待来访,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工作。

㈤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还通过电话、邮件及网络等沟通方式定期与管理层现场沟通、审阅书面汇报等方式,积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信息披露管理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时刻关注公司发展。公司

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我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本人能够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从而能够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2024年,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六日。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公司积极配合我们的各项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帮助本人了解和掌握公司的主要经营管理情况、监管新规及履职注意事项,安排本人参加监管机构的各种培训,不断更新专业知识。㈥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定期报告审核

本人对报告期内公司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进行了认真审核和监督,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就定期报告内容进行沟通,提出建议。㈦其他说明事项2024年度,本人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⑴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⑴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⑴提议召开董事会。

⑴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经验,为公司在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部控制建设等方面提供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高度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字:

李剑铭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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