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一、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否
(二)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持续经营能力存疑
□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
□存在重大诉讼
□实际控制人失联或被采取强制措施
□审计机构尚未取得充分审计证据
□临时更换审计机构
□会计师进场较晚
□公司与审计机构存在意见分歧
□缺乏必要的财务人员配合审计工作
√其他由于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无法形成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董事会有效决议。
(三)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否
(四)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预计无法披露
(五)应对措施
公告编号:2025-020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
二、风险提示因无法按时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根据《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股票转让办法》和《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未能履行基本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股票分类转让频次变为每周1次。公司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
三、咨询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投资者咨询热线:18033886952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