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华意(000404)_公司公告_长虹华意: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时间:

长虹华意: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07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3-069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 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虹华意”)及子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2024年公司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含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3,100万元(不含税),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不含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218万元(不含税),预计与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0,200万元(不含税)。交易内容涉及向关联方购买或销售商品及原材料、设备及配件、压缩空气、软件服务、物流服务、后勤管理服务、租赁服务、动力等服务。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1,518万元(不含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15日,公司与前述单位累计共发生日常关联交易63,023万元(不含税)。

经公司2023年12月6日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本议案的交易对方为长虹集团及其子公司或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公司董事杨秀彪先生、邵敏先生、王勇先生在长虹集团或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任职,因此,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杨秀彪先生、邵敏先生、王勇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预计与长虹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含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3,100万元(不含税)。其中:预计向四川爱创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原材料等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预计向四川爱创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等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机器人及备件等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不含税),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他子公司采购原材料、设备、

备件、动力等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200万元(不含税),预计接受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后勤管理、技术服务等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不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预计与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不含长虹美菱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含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218万元(不含税)。其中:接受四川长虹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物流仓储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500万元(不含税),预计向四川长虹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租赁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8万元(不含税),预计向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不含长虹美菱)销售扫地机器人及配件等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不含税),预计向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不含长虹美菱)采购设备、软件、原材料等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不含税),预计接受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不含长虹美菱)信息系统技术服务费、租赁、后勤管理等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0万元(不含税),预计向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不含长虹美菱)提供租赁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万元(不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预计与长虹美菱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4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长虹美菱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80,200万元(不含税)。其中:预计向长虹美菱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压缩机、压缩空气、提供后勤服务、租赁服务等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80,000万元(不含税);预计向长虹美菱及其下属子公司采购空调、接受安装服务、租赁服务等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不含税)。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签署了书面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公司预计的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如下: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截止2023年11月15日)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截至2023年11月15日实际发生金额(万元)2023年预计金额(万元)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2024年预计金额(不含税,万元)本年截至2023年11月15日已发生金额(不含税,万元)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不含税,万元)
向关联人销 售产品、商品长虹美菱及其子公司销售压缩机、压缩空气、提供后勤服务、租赁服务等市场价80,00047,74844,922
四川爱创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原材料等市场价2001190
长虹集团及其子公司销售机器人及备件等市场价5002611,756
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销售扫地机器人及配件等市场价1000524
小计80,80048,12847,202
向关联人采 购原材料、产品四川爱创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等市场价11,00010,2107,466
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采购设备、软件、原材料等市场价2,0005871,758
长虹集团及其子公司采购原材料、设备、备件、动力等市场价1,200560594
长虹美菱及其子公司采购空调、安装服务、租赁服务等市场价20062233
小计14,40011,41910,051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四川长虹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接受物流仓储服务市场价5,5003,1093,352
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接受信息系统技术服务费、租赁、后勤管理等市场价6002360
长虹集团及其子公司接受租赁、后勤管理、技术服务等市场价200125225
小计6,3003,4703,577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提供租赁服务市场价1046
四川长虹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租赁服务市场价820
小计1866
合计101,51863,02360,836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长虹美菱及其子公司销售压缩机、压缩空气、提供后勤服务等47,74854,0004.45%11.58%1、2022年12月13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2、2023年9月27日披露的《关于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四川爱创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原材料等1191,0800.01%88.98%
长虹集团及其子公司销售机器人及其配件2614500.02%42.00%
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销售扫地机器人配件等62000.00%97.00%
小计48,13455,730-13.63%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产品四川爱创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等10,21014,8001.05%31.01%
四川虹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产品、接受软件服务81,7500.00%99.54%
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采购产品、原材料、接受劳务服务5791,3400.06%56.79%
长虹集团及其子公司采购原材料、设备、备件等5609900.06%43.43%
长虹美菱及其子公司采购空调、接受安装服务等625000.01%87.60%
小计11,41919,380-41.08%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四川长虹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接受物流仓储服务3,1094,1000.32%24.17%
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接受IT信息服务、租赁、后勤管理、技术服务等2363000.02%21.33%
长虹集团及其子公司接受租赁、后勤管理、技术服务等1252850.01%56.14%
小计3,4704,685-25.93%
合计63,02379,795-21.02%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的原因:1、公司在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前,各子公司及业务部门基于2023年度产销计划等对关联交易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测算,但因市场与客户要求变化等影响较难实现准确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2、因统计的实际发生额为截止2023年11月15日的数据,相关交易仍在持续;3、公司与四川爱创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双方发生业务的可能金额进行预计,因受市场原因,部分业务开展进度不及预期,导致本年实际发生额低于预期。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的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影响较小,公司将在2023年度报告中披露2023年全年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2023年度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日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公正、公开,交易价格公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柳江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住所: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营范围:国家产业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产业进行投资,国有产(股)权经营管理,家用电器、制冷电器及配件、照明设备、电子产品及元器件、日用电器、日用金属制品、燃气用具、电工器材的制造、销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处理,集成电路、软件开发及销售与服务,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矿产品销售,电子信息网络产品、电池系列产品、电力设备、环保设备、通讯传输设备、机械设备、数字监控产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厨柜及燃气具的销售,利用互联网从事相关产品的销售,公司产品辅助材料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的仓储、货运,汽车维修,电子产品维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房屋及设备租赁,武器整机、配套装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酒店与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9月30日,长虹集团合并资产总额10,717,073.7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506,878.68万元。2023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7,602,810.26万元,净利润61,106.37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长虹集团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23.22%的股权,是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的第一大股东,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长虹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的第一大股东,且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本公司董事会认为长虹集团能够遵守双方的约定,及时向本公司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

2024年预计向长虹集团及其子公司销售机器人及备件等产品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万元,预计向长虹集团及其子公司采购原材料、设备、备件、动力等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200万元,预计接受长虹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的租赁、后勤管理、技术服务等劳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2、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长虹是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代码:600839,证券简称:四川长虹)法定代表人:李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代为履行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务)注册资本:461,624.42万元注册地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经营范围: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电器修理;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日用产品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电工器材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修理;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修理;文化、办公用设备制造;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建筑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音响设备制造;音响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音像制品制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截至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8,922,288.62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350,615.45 万元.2023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7,005,966.53 万元,净利润124,296.41 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四川长虹持有本公司212,994,97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60%,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是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四川长虹为知名家电供应商,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认为该关联方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2024年公司预计向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采购设备、软件、原材料等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不含税),预计向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销售扫地机器人及配件等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不含税),预计接受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提供的信息系统技术服务费、租赁、后勤管理等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600万元(不含税),预计向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提供租赁服务等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万元(不含税)。

3、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长虹美菱是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代码:000521,B股证券代码:200521)

企业名称: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2163号

注册资本:102,992.3715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定刚

经营范围:制冷电器、空调器、洗衣机、热水器、厨房用具、家装、卫浴、灯具、日用电器、电脑数控注塑机、塑料制品、金属制品、包装品及装饰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经营自产产品及技术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技术进口业务,百货销售,运输(不含化学危险品),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智能产品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技术信息服务,电子产品、自动化设备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冷链运输车、冷藏冷冻车的销售服务,冷链保温箱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冷库、商用冷冻冷藏展示柜、商用冷链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931,647.87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96,251.14 万元。2023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916,761.58 万元,净利润51,897.51 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长虹美菱与本公司同受四川长虹直接控制,是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公司认为该关联人能够遵守约定,及时支付货款。

2024年公司预计向长虹美菱及其子公司销售压缩机、压缩空气、提供后勤服务、租赁服务等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80,000万元(不含税);预计向长虹美菱及其子公司采购空调、安装服务、租赁服务等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不含税)。

4、四川爱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创科技”)

法人代表:杨秀彪

注册资本:20,000万元整

住所: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安州工业园区马鞍大道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家用电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洗车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助动车制造;充电桩销售;电工器材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3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157,614.72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3,235.10万元。2023年1-10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49,001.19万元,净利润2,056.11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爱创科技为长虹集团控股子公司,长虹华意为长虹集团间接控股公司,两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同时杨秀彪担任爱创科技和长虹华意董事长,爱创科技与长虹华意是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爱创科技拥有较完善的机械零部件加工制造设备及自动控制技术,制造能力、研发能力、品质管理能力较强,能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零部件及产品加工要求;爱创科技于2017年成立,经营情况较好,业务快速发展,盈利能力较强,具备良好的支付能力,能够遵守约定,及时支付货款。

2024年预计向爱创科技采购变频板、控制器、电子元器件等原材料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1,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预计向爱创科技销售保护器等原材料配件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5、四川长虹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物流”)

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证券简称:长虹民生,证券代码:836237

法人代表:邵敏

注册资本:12,274.64万元

注册地址:绵阳市涪城区绵绢路9号

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保险兼

业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无船承运业务;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装卸搬运;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国内贸易代理;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日用杂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10月31日,资产总额110,988.04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73,

849.24万元。2023年1-10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78,912.02万元,净利润3,469.08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民生物流与本公司同受四川长虹直接控制,是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公司与民生物流在物流运输方面已有多年合作关系,公司认为该关联方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2024年公司预计接受民生物流提供物流运输服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500万元(不含税),预计向民生物流提供租赁服务等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8万元(不含税)。

(二)关联人信用情况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等途径核查,上述各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内容涉及向关联方购买或销售商品及材料配件、工程设备、备件、压缩空气、动力等;采购软件服务、物流业务、后勤管理服务、租赁服务等服务;提供后勤管理、租赁服务等服务。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交易双方协商定价。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关联方就具体的交易内容签署相关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货方式、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本公司及子公司与长虹集团及其子公司、四川长虹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公司通过关联交易销售产品与劳务,借助关联方的销售渠道,有利于保证正常生产经营,降低成本,拓展市场,提升效率,保证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运行。通过关联方购买提供的物流服务、商品等服务,有利于降低本公司的运输成本、管理费用、生产成本,有效提高管理效率。

2、本公司生产的压缩机是冰箱、冰柜等制冷设备的重要部件,长虹美菱及其子公司作为国内主要的冰箱、冰柜供应商,基于性能、匹配、价格、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考虑,近年来采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压缩机,关联交易符合各方互惠互利的原则。长虹美菱是国内知名家电企业,公司控股子公司格兰博利用长虹美菱的销售渠道销售清洁机器人,有利于业务拓展。长虹美菱的全资子公司江西美菱电器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本部相邻,公司现有的空压设备与后勤设施在满足公司自有需求外尚有余地,因此,向江西美菱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相应后勤与压缩空气等服务可以有效地利用公司现有资源,降低管理成本。

3、民生物流主营物流运输,公司从服务、成本、管理等方面考虑,选择该公司为本公司提供产品运输等物流服务,多年来公司与民生物流形成了良好合作关系。

4、爱创科技拥有较完善的机械零部件加工制造设备及自动控制技术,制造能力、研发能力、品质管理能力较强,能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零部件及产品加工要求。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及持续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由于长期合作,和对方已形成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交易价格为市场价格,交易量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此类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时,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业务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根据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以及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作为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对该议案予以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必要合理的,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体现了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对《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长虹华意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长虹华意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7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