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虹华意”)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2025年5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监事出席会议情况: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效文先生主持,监事柴勤女士、职工监事杜方敏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监事会。
(4)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史强先生。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以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
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