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水泥(000401)_公司公告_冀东水泥: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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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25-028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77,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80%。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被担保人持股比例续贷额度新增额度担保金额合计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经审计)是否关联担保
1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100%2,828.103,671.906,500.000.23%51.67%
2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00%7,000.001,600.008,600.000.31%57.24%
3金隅节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100%15,000.003,000.0018,000.000.65%47.72%
4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0%14,500.00014,500.000.52%29.65%
5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100%600.001,400.002,000.000.07%78.53%
6唐山冀东启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00%9,800.00-9,800.000.35%80.76%
7北京金谷智通绿链科技有限公司85%-10,000.0010,000.000.36%74.78%
8天津金石智联科技有限公司100%-8,000.008,000.000.29%94.97%
合计49,728.1027,671.9077,400.002.80%-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序号被担保人成立日期注册地点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
1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2017.04.12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孙健5,000.00水泥熟料销售
2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09.09.01山西省阳泉市闫海峰38,500.00水泥熟料生产销售
3金隅节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2023.6.12天津经济开发区姚爱民10,000.00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4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995.1.12北京市昌平区练礼财96,346.28水泥熟料生产销售
5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2001.07.12沈阳市苏家屯区杨彦伟7,000.00水泥熟料生产销售
6唐山冀东启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09.03.30唐山古冶区王晓松35,000.00水泥熟料生产销售
7北京金谷智通绿链科技有限公司2018.05.17北京市平谷区侯光胜15,333.33公转铁及物贸一体业务
8天津金石智联科技有限公司2022.06.29天津自贸试验区董一凡5,000.00技术服务、技术开发等

(二)被担保人财务指标(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单位:万元

序号被担保人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1太原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11,904.826,150.795,754.03235,185.61170.66188.13
2阳泉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09,079.8762,441.4546,638.4247,096.071,972.921,750.36
3金隅节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19,185.579,155.5610,030.01-14.0810.56
4北京金隅北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4,793.0031,074.3873,718.6237,089.57-16,184.89-18,063.27
5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12,321.749,675.662,646.0816,903.46679.80658.64
6唐山冀东启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03,719.3483,762.8119,956.5334,534.54-7,390.95-5,195.72
7北京金谷智通绿链科技有限公司27,525.9920,584.646,941.3521,943.57-2,452.92-2,456.10
8天津金石智联科技有限公司11,590.4311,007.16583.27139,904.47-2,885.90-2,160.72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上述被担保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二)上述担保在各金融机构均有效,在担保总额范围内,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所列示子公司及已设立或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可以调剂使用,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之间调剂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

2.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3.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4.获调剂方为非全资子公司时,其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抑或获调剂方以自有资产进行担保抵押等风险控制措施。

前述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授权董事长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并及时披露。

(三)担保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上述担保在各金融机构均有效,授权董事长或被授权人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一)为满足部分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董

事会同意为上述被担保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确保其保持必要的周转资金,上述担保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整体提升。

(二)被担保企业均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决策有完全的控制权,且其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3月27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余额为48,831.02万元(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77%,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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