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能动力”“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运用法定职权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以及公司财务、公司内控、公司风控、公司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监督,以保护公司、股东、职工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在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列席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依法列席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始终坚持认真履行自身监督职责,参与讨论公司重大决策,及时、全面地获取公司各类经营管理信息,并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监督,充分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议案30项,通过议案30项,会议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时间 | 监事会届次 | 审议事项 |
1 | 2024年4月25日 |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一)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关于2023年度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七)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八)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九)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十)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十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相关授权的议案 (十二)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十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之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
2 | 2024年4月26日 |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一)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四川省能投风电开发有限公司组建四川省能投通江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3 | 2024年6月27日 |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一)关于向四川能投美姑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二)关于向四川能投甘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三)关于向四川能投会东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
4 | 2024年7月1日 |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
5 | 2024年8月19日 |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四川省能投会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二)关于审议四川省能投会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议案 |
6 | 2024年8月29日 |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关于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 | 2024年10月29日 |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一)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四)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8 | 2024年11月15日 |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一)关于第九届监事会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二、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检查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位监事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严格审查了公司决策程序是否依照规定执行,确保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合法合规,保障决策依据充分且符合股东利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内控管理体系,经营的相关决策均能按照内控管理体系执行,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落实积极
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监督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监督内部控制、风险控制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详细、全面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切实督促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重视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督促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公平披露,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未发生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和登记备案工作,无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
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发生。
(五)监督公司重大事项审议情况
1、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
公司于2021年度完成发行股份购买垃圾焚烧发电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工作,募集配套资金总额6.17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6.03亿元于2021年12月24日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4年度发行股份购买川能风电及其项目公司部分少数股权,募集配套资金
22.6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22.51亿元于2024年6月5日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核查,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户进行存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委托理财等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所披露的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2、对重大投资事项的监督
监事会对公司重大投资事项进行了监督,包括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投资建设风电光伏项目重大投资事项,并持续关注增资进展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违规对外投资。
3、对关联交易的监督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涉及增资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
和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也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关联董事在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均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有损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对于超过预计的关联交易,公司及时履行了调整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均符合管理规范的要求。
4、对外担保事项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核查,公司各项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形。
5、对委托理财事项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和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该项投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对利润分配预案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作出并实施的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以及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
定,上述方案和预案系在充分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等因素的前提下制定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2025年度工作展望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关于的监事会改革要求,做好法人治理及监督机制的改革转型。在改革完成前,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决策、内控运行、财务状况等情况,监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职,督促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合规经营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股东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报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