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能动力(000155)_公司公告_川能动力: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勇-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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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能动力: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勇-已离任)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 勇)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作为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2024年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基本情况做如下述职:

2024年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关注公司的重大经营活动、重要经营管理事项以及公司的重要发展情况,按时出席独立董事应当参加的相关会议,事前认真审议决策事项的相关资料,深入公司重要生产项目现场考察、指导,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身专业能力积极为公司完善内控体系建设、规范运行提供专业指导,对相关重要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1969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会计学教授,于2015年4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历任四川省财政学校学生教育管理干部、四川省财政学校财会教研室教师,四川财经职业学院会计系主任、党总支书记、教授。现任四川财经职业学院会计学院教授,兼任四川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四

川省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专家、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四川省预算绩效评审专家、成都市监察委特约监察员,成都市税务局特邀监督员、成都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监事长、成都市龙泉驿区财税服务协会会长等社会兼职职务,现兼任西藏矿业发展股份公司独立董事,自2018年9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在履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任期内,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对决议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建言献策、认真表决,对会议审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在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115600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1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任期内,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于所有会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在2024年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44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20
提名委员会110
战略委员会330
合规管理执行委员会440

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多次组织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见面沟通,了解审计进展情况及需要重点关注事项,并提出专业建议;认真审核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和内控评价报告,就关联交易、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定期报告等重要事项发表意见。

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在公司换届选举提名董事会成员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查,并发表意见。

作为战略委员会成员,对公司年度投资计划、2024年中期调整投资计划以及其他重大投资事项提出了意见,在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加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积极发挥了战略委员会成员的作用。

作为合规管理执行委员会成员,本人在公司研究决定合规管理重大事项时对各项制度制定及修订进行了指导、监督,并发表意见,对合规管理负责人的资格及条件进行审查。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年度考核评价,对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以及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事宜发表意见。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4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明确及落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本人在任期内共参加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利润分配预案、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标的公司减值测试情况等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意见。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任期内,本人审查了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独立性、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内部控制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本人与审计人员就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积极沟通,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5、维护股东合法权益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阅相关董事会议案,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谨慎、忠实、勤勉地服务于股东。持续关注和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对于需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基于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对于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公司合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促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渠道畅通,促进公司透明度持续提升。

6、公司现场工作和履职情况

2024年任期内,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个工作日。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对公司进行实地现场检查,调查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成本管理情况、内控体系建设情况与执行情况,充分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讨论,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通过前往会东风电场调研,现场了解生产经营、安全环保、管理融合等情况,提出企业发展的意见建议,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本人积极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四川省证监局组织的线上、线下培训,积极学习最新规则制度,及时了解掌握监管规则变化,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一)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与各关联方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关联交易事项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度内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关联方投资

设立子公司并向其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投资设立的子公司均为风电、光伏项目,系依托公司控股股东旗下其他能源项目配置获取资源,与关联方共同增资系为项目建设提供必要的资本金保障,有助于推动项目建设,提升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促进公司新能源长远、可持续发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本人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审核该议案,认为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现状,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也适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的执行,有效防范公司重大经营风险。

3、聘用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8月29日,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通过召开审计委员会的形式对续聘的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事前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执业经验和专业水平,能够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熟悉公司业务情况,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审计业务的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4、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于20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5、任免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换届选举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相关规定。

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领导2023年薪酬兑现及相关事项的议案》,本人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审核该议案,认为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未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未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未成就,未发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以下情况发生: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2024年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的同时,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维护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因任期届满,本人自2024年11月15日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未来,衷心希望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的领导下,持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健康发展,不断增强盈利能力,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勇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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