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联合体协议》暨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一、合同基本情况
2025年1月26日,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成股份”或“公司”)与INTEC ENERGY SOLUTIONSPTY LTD土耳其公司(以下简称“INTEC土耳其”)组建的联合体与Shafag (Jabrayil) Solar Limited(以下简称“SJSL”或“业主”)签署《阿塞拜疆日出EPC光伏项目》(以下简称“合同”)。合同标的为光伏发电场站(直流侧288MWp,交流侧240MWp)的设计、采购(不含光伏组件采购)和施工,包含2年质保期责任以及运营维护服务;合同金额约1.19亿美元(不含业主自采光伏组件价格)。
2025年4月8日,根据项目执行需要,公司、INTEC土耳其及其子公司INTEC ENERGY SOLUTIONS MMC(以下简称“INTEC阿塞拜疆”)与业主SJSL签署《阿塞拜疆日出EPC光伏项目合同补充协议》。原承包商联合体一方INTEC土耳其变更为其子公司INTEC阿塞拜疆,INTEC阿塞拜疆与中成股份作为联合体共同履行项目合同义务,并对合同项下的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同
时,INTEC土耳其对INTEC阿塞拜疆的合同履约承担连带责任并提供母公司担保;除上述调整外,不涉及合同其他主要条款变更。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7日、2025年4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重大合同公告》《重大合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025-14)。
二、《联合体协议》主要内容
2025年5月21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公司与INTEC阿塞拜疆签署《联合体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中成股份与INTEC阿塞拜疆成立联合体,共同实施项目,履行项目合同义务。
中成股份作为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开立银行保函并管理项目收款;中成股份负责项目主要设备及材料的采购,INTEC阿塞拜疆主要负责设计及当地土建安装工作,及当地相关许可。
INTEC土耳其需作为担保方,向中成股份提供母公司担保,以确保INTEC阿塞拜疆履行其在EPC合同及本协议下的全部责任。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联合体协议》的签署将有助于发挥联合体各方优势,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有利于推动项目顺利执行;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该项目的进展情况。
四、备查文件
联合体协议
特此公告。
中成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