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
修订说明的公告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重大产业发展一期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深圳市华星光电半导体显示技术有限公司21.5311%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3000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分析和研究,对《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进行相应修订,并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了重组报告书(修订稿)等相关文件。根据深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对重组报告书(修订稿)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释义均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重组报告书章节 | 修订说明 |
重大风险提示 | 更新“原材料供应短缺或价格波动风险”的重大风险提示 |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更新“交易对方上层权益持有人持有份额的锁定期安排”的其他事项说明 |
第四节 交易标的情况 | 1、更新标的公司通过上市公司统一销售平台销售的定价原则及与第三方价格、市场价格的对比情况;2、更新主要原材料的境内及境外采购情况、单价及波动情况 |
第六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 1、更新“设备评估增值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表述;2、更新“形成和没有形成对应产品收入的专利权及非专利的评估结果、增值率情况、评估依据及合理性”相关表述;3、更新“标 |
重组报告书章节 | 修订说明 |
的资产不存在经营性资产减值的风险,本次评估定价公允”相关表述;4、更新“本次估值与前次估值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表述;5、更新标的公司实际业绩实现情况;6、更新“营业收入预测表及预测依据”相关表述;7、更新“营业成本预测表及预测的依据、毛利率预测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关表述 | |
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根据《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对相关修改内容进行了更新 |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更新显示面板行业涉及的行业壁垒;2、补充标的公司研发体制具备行业领先水平的主要体现;3、更新标的公司对资金管理的合规情况;4、更新标的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 更新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向关联方购买商品及原材料和接受劳务的情况分析 |
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 | 更新“原材料供应短缺或价格波动风险” |
除上述补充和修订之外,公司对重组报告书全文进行了梳理和自查,完善了少许表述,对重组方案无影响。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