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聚能源(000096)_公司公告_广聚能源: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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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该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经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96,956,971.85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280,735,379.90元;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62,906,325.53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发展的需要,拟按2024年母公司税后净利润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16,290,632.55元和10%的任意盈余公积16,290,632.55元,当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130,325,060.43元,加上前期未分配利润253,993,519.31元(扣除2023年度分红款2,904万元),本公司2024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384,318,579.74元。

3.公司拟定2024年度分红派息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52,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75元人民币(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39,600,000.00元(含税)。

4.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39,600,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占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96,956,971.85元的40.84%。

(二)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现金分红总额(元)39,600,000.0029,040,000.0015,840,00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96,956,971.8588,145,803.4955,134,790.32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280,735,379.90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384,318,579.74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84,480,00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80,079,188.5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84,480,000.0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的情形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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