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王生物(000078)_公司公告_海王生物: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时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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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的审核与提议,公司董事局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公司董事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财政局NO 0014469截至2024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约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约

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约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约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负责公司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拟):平海鹏,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签署的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负责公司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雷兵,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负责公司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梁卫丽,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0万元,与上期持平。公司董事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2025年度是该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第14个年度。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同时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向董事局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2、董事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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