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将公司监事会在本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公司监事会召开了8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以及会议的提案、议案内容等方面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规范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议案名称 | 决议情况 |
第八届监事会 第一次临时会议 | 2024.1.25 | 《关于2023年度业绩预告的议案》 | 通过 |
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 | 2024.3.26 | 1.《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7.《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9.《关于补选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通过 |
第八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 | 2024.4.24 |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通过 |
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次临时会议 | 2024.7.11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华控凯迪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 通过 |
第八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 | 2024.8.27 | 《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通过 |
第八届监事会 | 2024.9.26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通过 |
- 2 -第三次临时会议
第三次临时会议 | |||
第八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 | 2024.10.28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通过 |
第八届监事会 第四次临时会议 | 2024.11.14 | 1.《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拟续聘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2025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议案》。 | 通过 |
上述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
1.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决策程序合法,决议的内容真实有效。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对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状况良好,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及各项财务准则进行核算,各项费用提取合理,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合法、客观和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及未来战略布局,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原
则以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查了公司及下属控股、参股子公司的相关财务、重要合同和主要协议,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华控凯迪向交通银行南内环街支行(原交通银行千峰南路支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额度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已对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审议决策程序并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在审批额度内开展相关担保业务。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华控凯迪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符合公司审批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五)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运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况。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加强落实监督职能,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工作。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五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