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国际(000065)_公司公告_北方国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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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国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01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和要求,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国际)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审计资质及2024年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总额52.8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涉及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

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审计收费8.54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九届三次董事会,于2025年1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北方国际2024年度境内审计机构,服务范围包括公司本部及合并、国内分子公司的年度审计、内控审计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有关强制性审计事项。

三、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和《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立信对北方国际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同时对公司新上线的ERP系统进行IT审计测试并提出建议。经审计,立信认为北方国际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

审计调整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立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4年10月30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查阅了立信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等,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年11月12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与立信项目组进行了关于2024年年报的第一次沟通,关注了立信项目组关于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与安排事项。此外,就注册会计师自身的独立性进行了沟通。

3、2024年12月30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年审工作进行了第一次督促,督促立信项目组2025年2月28日前按照年审工作计划安排完成现场审计工作;2025年2月26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年审工作进行了第二次督促,督促立信项目组2025年3月10日前完成审计报告初稿。

4、2025年3月28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与立信项目组进行了关于2024年年报的第二次沟通,听取了立信项目组关于审计过程中的重要审计领域和关键审计事项的汇报,并对审计关注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5、2025年3月2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及评价报告》、《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北方国际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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