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已于2025年6月4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根据项目实际进展以及相关审核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