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审议程序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八届第七次董事会、第八届第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794,763,928.73元,期末未分配利润2,746,384,394.52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22,465,749.53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304,393.31元。
为持续提高公司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目前整体经营情况及公司发展阶段,公司拟实施如下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599,442,53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28,789,965.67元(含税)。
如在董事会决策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8,789,965.67 | 22,392,195.52 | 211,126,414.88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794,763,928.73 | 70,299,928.51 | 529,199,044.17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746,384,394.52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304,393.31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62,308,576.0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731,754,985.3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62,308,576.07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公司2022、202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62,308,576.07元,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偿债能力,2024年度,公司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七届十六次监事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授权金额及期限内,公司实际使
用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4月2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年4月15日,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八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3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说明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第七次董事会、第八届第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