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八届第四次监事会于2025年4月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25年4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有效表决票为3票;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康启发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监事,经过核查,我们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监管部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是充分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形成的,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 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真实状况。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6.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对资金的使用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