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全部限制性股票2756.05万股回购注销事项已办理完成。完成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2756.05万股,注册资本由1,210,088,720.00元减少至1,182,528,220.00元。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10,088,720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82,528,220元。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210,088,720股。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182,528,220股。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授权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