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在惠州市德赛大厦2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实有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志武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以下7项议案,并同意将议案1至议案5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3、《关于续聘2023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4、《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详情请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中的“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九、监事会工作报告”。
5、《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2022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作用;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7、《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