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合理利用公司闲置资金,提高资金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可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适当的投资理财。
报告期内,除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外,公司未开展其他证券投资业务。购买的非保本理财产品期限限制在规定天数内,且相关理财产品在合作银行内风险评级在中等及以下。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单日最高余额为人民币6.52亿元,期末余额为0。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证券投资,风险可控,未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之情形。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