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2-014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文件形式通知董事、监事和高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在惠州市德赛大厦2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其主持,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同意将议案(1)至议案(8)以及议案(13)、议案(14)共10个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非关联交易事项
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以下非关联交易事项:
(1)《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2)《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经大华事务所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净利润20,212.37万元,公司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21.24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3,024.61万元,按规定支付股利30,043.67万元后,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51,172.07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建议公司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00,298,97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7.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此分配方案表示同意。
(3)《关于续聘2022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外部审计机构。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编号为2022-016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登载于2022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登载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并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5)《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没有董事对公司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22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
(6)《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154亿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编号为2022-018的《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7)《关于惠州蓝微为下属企业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惠州蓝微为下属企业惠州新源和越南蓝微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25,000万元。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编号为2022-019的《关于惠州蓝微为下属企业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8)《关于2022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编号为2022-020的《关于2022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关于2022年度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编号为2022-021的《关于2022年度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登载于2022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对该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意见。
(11)《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登载于2022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关于修订<经营绩效考核制度>的议案》
(1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编号为2022-022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原激励对象欧龙云、范莉莉共计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按照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需要对该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7,068股进行回购注销。因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27,068元,公司总股本将由300,298,970股减至300,271,90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00,298,970元减至300,271,902元。就上述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更事项,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做出相应修订,具体如下表:
原内容 | 修订后的内容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298,970元。 |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271,902元。 |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现为:普通股300,298,970股。 |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现为:普通股300,271,902股。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登载于2022年3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
(15)《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编号为2022-023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关联交易事项
(16)《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其先生、姜捷先生、李兵兵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6名无关联董事6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编号为2022-024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