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在惠州市德赛大厦24楼会议室召开。公司实有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志武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取举手投票表决的方式,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3)《关于续聘2022年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4)《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具体报告详情请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的“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九、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全体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适应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管理的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真实、客观、准确。
(7)《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欧龙云、范莉莉共计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7,068股按调整后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董事会审议回购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孰低原则予以回购注销。本监事会已对上述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同意按照规定回购注销该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