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000049)_公司公告_德赛电池: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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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30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 以公司总股本207,197,7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10.00元(含税),送红股4.5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公司股本总额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7,197,73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50股,派1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8.5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1】﹔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1: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9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4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07,197,738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00,436,720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11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5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本次所送股将于2021年5月1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5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470惠州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208*****551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4月27日至登记日:2021年5月1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1年5月11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送红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数量数量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1,954,0000.94%879,3002,833,3000.94%
2、无限售条件股份205,243,73899.06%92,359,682297,603,42099.06%
3、股份总数207,197,738100.00%93,238,982300,436,720100.00%

八、公司实施送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300,436,720股)摊薄计算的2020年度每股净收益为2.2291元。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德赛科技大厦2601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王锋

咨询电话:0755-86299888

传真电话:0755-86299889

十、备查文件

1、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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