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000049)_公司公告_德赛电池: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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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电池: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每人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被提名人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何文彬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续聘王锋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续聘陈莉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许永东、刘辉共计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拟在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许永东、刘辉共计2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9,000股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董事会审议回购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孰低原则确定为8.7517元/股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单价的计算结果准确。

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吴黎明 宋文吉 李 晗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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