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3日以电子文件形式通知董事、监事和高管,会议于2020年4月15日在惠州市德赛大厦24楼会议室以现场及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其主持,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同意将议案(1)—议案(9)共9个议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非关联交易事项
董事会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以下非关联交易事项:
(1)《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情请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登载于2020年4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
(2)《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方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4,678.14万元,公司拟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67.81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1,633.75万元,按规定支付股利5,131.09万元后,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19,712.98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建议公司2019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9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7.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对此分配方案表示同意。
(3)《关于聘用2020年外部审计机构并支付2019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根据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外部审计机构。同意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酬人民币98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为人民币68万元,内控审计费为人民币30万元。
详情请见公司登载于2020年4月1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公告编号为2020—007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
《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登载于2020年4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登载于2020年4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并将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5)《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没有董事对公司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20年4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
(6)《关于2020年度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登载于2020年4月1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公告编号为2020—008的《关于2020年度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关于2020年度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登载于2020年4月1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公告编号为2020—009的《关于2020年度用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关于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在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电池和惠州蓝微持股25%的股东新疆上阳股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担保按持股比例(25%)向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5亿元(详情请见公司登载于2020年4月1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公告编号为2020—010的《关于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9)《关于惠州蓝微为香港蓝微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惠州蓝微为香港蓝微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500万元(详情请见公司登载于2020年4月1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
公告编号为2020—011的《关于惠州蓝微为香港蓝微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10)《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9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登载于2020年4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对该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意见。
(11)《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登载于2020年4月17日的巨潮资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关于修订公司审批权限与流程一览表的议案》
(13)《关于修订预算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预算管理制度》登载于2020年4月17日的巨潮咨询网。
(14)《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5月12日召开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规定发布《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情请见公司登载于2020年4月1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公告编号为2020—013的《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关联交易事项
(15)《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其先生、李兵兵先生、钟晨先生、白小平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5名无关联董事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详情请见公司登载于2020年4月1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公告编号为2020—012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