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20—012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简介
2020年度,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或同为公司控股股东所控制的关联法人(具体关联人名称请见下文的“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之间存在相互提供产品、劳务的交易,并存在向控股股东以及深圳市德赛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研究院”)销售产品、租赁生产、办公场所的情况。公司预计2020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531.40万元,其中与惠州市德赛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进出口”)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5万元;与惠州市德赛精密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精密”)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与惠州市德赛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自动化”)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惠州市德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监理”)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50.40万元;与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集团”)及其所控制的其他关联法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370万元;与德赛研究院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606.00万元。2019年度,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4,575.94万元。
2)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4月1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先认可并表示同意。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其先生、李兵兵先生、钟晨先生、白小平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其余5名无关联董事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产品或接受劳务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产品或接受劳务 | 惠州市德赛进出口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公允价 | 205.00 | 67.50 | 120.62 | |
惠州市德赛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 原材料或接受劳务 | 公允价 | 1,500.00 | 157.65 | 888.94 | ||
惠州市德赛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设备、配件 | 公允价 | 1,500.00 | 338.73 | 2,641.31 | ||
惠州市德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咨询服务 | 公允价 | 350.40 | 99.22 | 136.37 | ||
其他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零星采购 | 原材料、产品或接受劳务 | 公允价 | 300.00 | 2.59 | 51.38 | ||
小计 | 3,855.40 | 665.69 | 3,838.62 |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 | 深圳市德赛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材料或产品 | 公允价 | 1,500.00 | |||
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零星销售 | 材料或产品 | 公允价 | 300.00 | 48.08 | |||
小计 | 1,800.00 | 48.08 | |||||
向关联方租赁生产办公场所 | 深圳市德赛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租赁办公场所 | 公允价 | 106.00 | 30.72 | 105.34 | |
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 租赁生产、办公场所 | 公允价 | 770.00 | 177.68 | 583.9 | ||
小计 | 876.00 | 208.40 | 689.24 | ||||
合计: | 6,531.40 | 874.09 | 4,575.94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产品或接受劳务 | 惠州市德赛进出口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120.62 | 800.00 | 0.01 | -84.92 | 2019年4月30日编号为2019—029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和2019年8月3日编号为2019—045的《关于增加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惠州市德赛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 原材料或接受劳务 | 888.94 | 1,250.00 | 0.06 | -28.88 | ||
惠州市德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咨询服务 | 136.37 | 300.00 | 0.01 | -37.42 | ||
其他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零星采购 | 原材料或产品 | 51.38 | 0.00 | ||||
小计 | 1,197.31 | 2,350.00 | 0.08 | ||||
向关联方租赁生产办公场所 | 深圳市德赛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租赁办公场所 | 105.34 | 120.00 | 4.94 | -12.22 | |
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 租赁生产、办公场所 | 583.9 | 610.00 | 27.38 | -4.28 | ||
小计 | 689.24 | 730.00 | 32.32 | ||||
合计: | 1,886.55 | 3,080.00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实际交易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的原因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业务发展情况和公司实际需求,较难进行准确预计。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控股子公司实际需求开展关联交易,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差异对公司经营影响较小。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经核查,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但存在与关联方交易额低于预计交易额20%以上的情况,差异原因是受市场环境变化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的影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
注:2019年公司与德赛自动化发生的关联交易单独进行了披露,详情请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2019年4月2日公告编号为2019—015《关于惠州电池采购/改造自动化生产设备的关联交易公告》、2019年5月9日公告编号为2019—032 《关于惠州电池采购生产设备的关联交易公告 》以及2020年1月7日公告编号为:2020—002 《关于惠州电池采购/改造自动化生产设备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市德赛进出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照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经营范围: 轻工业品、机械及设备、纺织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玻璃工艺品及生产上述商品所需原材料的进出口;销售五金交电、电子产品。
经营场所: 惠州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仲恺五路87号-11号五楼
2)惠州市德赛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罗汉松
注册资本:人民币6450万元
经营范围:各类塑胶、五金制品、电子产品及线路板的设计、生产、销售和提供技术服务,模具设计制造及产品组装,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国内贸易。
经营场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仲恺五路87号1栋
3)公司名称:惠州市德赛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罗汉松
注册资本: 人民币5500万元
经营范围: 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租赁、改造、安装调试:工业及家用自动化设备、工业自动化生产线、工装夹具及零件、控制系统及软件,提供技术服务及设备进出口。
经营场所: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办事处甲子圩德赛第三工业区厂房B栋4)公司名称:惠州市德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余晓嘉注册资本: 人民币100万元经营范围: 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机电安装、航天航空、通信、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设计咨询;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招标代理与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报价、评估、审计咨询;建设工程信息咨询、中介服务(凭资质证经营);建筑新技术开发;开发、销售:
建筑材料、建筑设备。
经营场所: 惠州市南坛南路二号南坛大厦五楼5)公司名称: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姜捷注册资本: 100000万人民币元经营范围: 研制、开发及销售:手机通讯设备、路由器、集成电路、安防监控设备、传感器、工业自动化设备、智能机器人、智能可穿戴产品、视觉识别系统产品、高端装备、新材料、LED全彩显示屏、家用电器、数字电视及机顶盒、各类数字音视频编解码系统及设备、平板显示系统软件、节能环保产品、电子产品及其零部件,进出口贸易。经营场所: 惠州市云山西路12号德赛大厦第23层6)公司名称:深圳市德赛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邓学璟注册资本: 5000万人民币元经营范围: 数字视听、光电显示、金融电子、通讯技术、新能源技术的研究、开发、销售、服务;自有物业租赁。
经营场所: 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789号德赛科技大厦22层2203室(楼宇标识为2503室)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德赛集团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
2)德赛进出口、德赛精密、德赛监理与本公司属同一控股股东,均为德赛集团;
3)本公司董事长刘其先生、董事李兵兵先生、钟晨先生、白小平先生为德赛研究院之董事,监事会主席夏志武先生为德赛研究院之监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上各方是本公司之关联方,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序号 | 关联方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1 | 惠州市德赛进出口有限公司 | 2,722.97 | 1,091.91 | 3,144.52 | 0.97 |
2 | 惠州市德赛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 16,856.73 | 4,866.05 | 31,025.29 | 1,354.94 |
3 | 惠州市德赛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15,263.63 | 2,456.23 | 13,854.74 | 164.77 |
4 | 惠州市德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188.88 | -970.89 | 214.14 | -12.11 |
5 | 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注] | 235,784.23 | 231,535.68 | 787.92 | 9,494.00 |
6 | 深圳市德赛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21,453.31 | 18,327.07 | 9,280.58 | 5,087.40 |
注:德赛集团最近一期财务数据为截止2019年9月30日的数据。
(四)履约能力的分析
关联方 | 履约能力分析 |
惠州市德赛进出口有限公司 |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资信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本公司向其采购原材料,不存在坏账风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惠州市德赛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资信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本公司向其采购原材料,不存在坏账风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惠州市德赛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资信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本公司向其采购自动化生产设备及配件,不存在坏账风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惠州市德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资信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其向本公司提供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服务,不存在坏账风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 本公司之控股股东,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本公司与其合作,不存在坏账风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德赛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本公司向其销售产品或材料,其为本公司提供办公场所,不存在坏账风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日常采购、销售和租赁办公场所等。其中:
本公司与德赛进出口交易的主要是向其采购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辅料等。
本公司与德赛精密交易的主要是向其采购生产所需的原材料。
本公司与德赛自动化交易的主要是向其生产所需的设备和配件等。
本公司与德赛监理交易的主要是其向本公司提供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服务。
本公司与德赛研究院的交易主要是本公司租赁其办公场所用于办公,并向其销售产品或材料。
本公司与德赛集团的交易主要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租赁其厂房及土地用于生产及办公。与德赛集团所控制的其他关联法人所签订的采购合同,主要是向其小额采购原材料、产品、接受劳务或向其销售产品。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定价政策:交易各方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定价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其中生产、办公场所租赁价格参照同类地段同类生产、办公场所的市场租赁价格。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与德赛研究院和德赛集团及其所控制的关联法人继续签订相关业务的合同协议。采购、销售及租赁业务发生时,关联交易价格、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均严格按照双方签署的具体采购或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挥业务协同效应,更好地开展主营业务,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的交易价格采用市场定价,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的交易具有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就此议案回避表决。
(二)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挥业务协同效应,合理配置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更好地开展主营业务,从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看,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双方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基于平等和公开原则,通过相互协商,从而确定价格。从交易的方式看,双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具有独立性。我们认为2020年预计的关联交易从交易价格到结算方式是公允公平的,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我们同意该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