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000049)_公司公告_德赛电池: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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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电池: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11-14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9—068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以下是会议召开及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周三)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11月12日—2019年11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3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11月12日下午15:00至2019年11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12号德赛大厦24楼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其先生

6、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50人,代表股份101,633,5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07,197,738股的49.0515%。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3 人,代表股份93,011,6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8903%;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47人,代表股份数

为8,621,8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612%。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代理人)共49人,代表股份8,806,4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503%。

三、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刘其先生、何文彬先生、李兵兵先生、钟晨先生、白小平先生、余孝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1.1选举刘其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101,393,015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

获得8,565,97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7%。

1.2选举何文彬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101,423,01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7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

获得8,595,97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

1.3选举李兵兵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101,423,01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7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

获得8,595,97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

1.4选举钟晨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101,393,015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

获得8,565,97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7%。

1.5选举白小平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101,393,015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

获得8,565,97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7%。

1.6选举余孝海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101,393,015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7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

获得8,565,97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7%。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吴黎明先生、宋文吉先生、李晗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2.1选举吴黎明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101,603,71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

获得8,776,67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

2.2选举宋文吉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101,606,71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

获得8,779,67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

2.3选举李晗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101,603,71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

获得8,776,67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

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夏志武先生、吴礼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表决情况如下:

3.1选举夏志武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101,580,215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

获得8,753,17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

3.2选举吴礼崇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获得101,606,715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况为:

获得8,779,67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

夏志武先生、吴礼崇先生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文建辉先生(简历附后)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01,374,8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反对票为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为258,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8,547,77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6%;反对票为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票为25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鸿园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蒋枞、黄玉珍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4日

附:职工监事简历

文建辉,男,汉族,本科毕业,中级会计师。2003年12月至2013年8月,任深圳市德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13年9月至2018年9月,任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9月至今,任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为本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文建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亦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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