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惠州新源 2018 年度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惠州新源 2018 年度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惠州市蓝微新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惠州新源”)是本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2018 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合计人民币 4.5 亿元(该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展期或续期),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惠州蓝微”)、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惠州电池”)拟根据持股情况为惠州新源银行综合授信分别承担 61%和 19%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总计为 3.6 亿元。 惠州新源持股 20%的股东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德赛西威”)与公司属同一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均为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德赛工业”),本次担保事项以德赛西威或德赛工业按持股比例为惠州新源上述银行综合授信承担 20%的连带责任担保为前提。 惠州新源在担保的授权有效期内所发生的银行融资,惠州蓝微、惠州电池在上述金额和比例范围内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授权惠州蓝微、惠州电池的董事长根据惠州新源向各银行申请的具体授信额度需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每笔担保的具体事项,担保的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综合授信担保金额不等于惠州蓝微、惠州电池实际承担的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和惠州新源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惠州新源持股 4%的股东惠州市德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上述担保按持股比例(4%)向惠州蓝微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6 亿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惠州新源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此次对外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惠州市蓝微新源技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 2015 年 07 月 22 日 3、注册地点:惠州市 4、法定代表人:丁春平 5、注册资本:人民币 2.5 亿元 6、主营业务:大型组合电池电源管理系统及电池包、储能产品、分布式能源产品、太阳能产品、风能产品、超级电容、新能源相关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测试、销售及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国内贸易。 7、股权结构如下图: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惠州新源资产总额 25,309.27 万元,负债总额22,685.85 万元,净资产 2,623.41 万元,营业收入 7,762.22 万元,利润总额-10,873.27 万元,净利润-10,873.27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控股子公司及惠州新源与贷款授信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惠州新源的业务发展,促进公司战略规划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惠州蓝微、惠州电池为惠州新源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被担保企业为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545,900.00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88.55%。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 115,375.55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82.1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