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000049)_公司公告_德赛电池: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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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电池: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12-26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2 月 20 日以电子文件形式通知董事、监事和高管,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其、李兵兵、钟晨、白小平、余孝海回避,由其余 4 位非关联董事表决,以 4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州新源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解决惠州新源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增强其履约能力和融资能力,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原股东拟对惠州新源增资人民币 5000 万元,其中,德硕投资放弃参与本次增资,其放弃的增资额度由惠州蓝微全部认缴,其他股东按原有持股比例参与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蓝微、惠州电池分别出资人民币 3050 万元和 950 万元。增资后,惠州新源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 亿元增加到人民币 2.5 亿元,惠州蓝微的持股比例为 57%,德硕投资的持股比例为 4%,惠州电池、德赛西威的持股比例仍为 19%和 20%。 该议案已获得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见同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为 2017-038 的《关于惠州新源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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