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000049)_公司公告_德赛电池: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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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电池: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8-15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每人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下列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2017 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事前认可情况 关于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提前将《2017 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给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发表独立意见 从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看,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双方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基于平等和公开原则,通过相互协商,从而确定价格。从交易的方式看,双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具有独立性。我们认为 2017 年确认和预计的关联交易从交易价格到结算方式是公允公平的,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我们同意该事项。 三、对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但存在与关联方交易额低于预计交易额 20%以上的情况,差异原因是受市场环境变化及控股子公司采购及销售策略的影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四、关于 2017 年上半年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为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提供担保。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 11,130.95 万元,均是为公司下属控/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 五、关于 2017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没有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也不存在公司其他关联方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独立董事:韦 岗毕向东谭 跃 2017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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