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000049)_公司公告_德赛电池: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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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电池:关联交易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7-06-08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经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惠州市蓝微新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新源”)、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蓝微”)分别租赁了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工业”)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6 号小区二期厂房、宿舍及配套物业,总面积为53,096.34 平方米,其中惠州新源 43,734.67 平方米,惠州蓝微 9,361.67 平方米,租赁到期日均为 2017 年 6 月 30 日。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和持续,惠州新源、惠州蓝微拟与德赛工业继续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6 号小区的二期厂房、宿舍及配套物业,总面积不变,租赁期限为 1 年,自 2017 年 7 月 1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每月租金为 379,755.21 元,总租金合计人民币 4,557,062.52元。 2、德赛工业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17 年 6 月 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厂房租赁的关联交易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先认可并表示同意。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其、李兵兵、钟晨和白小平回避,由其余 5 位非关联董事表决,以 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议案。 4、除了上述交易外,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控股股东德赛工业及其关联企业发生且未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主要情况如下: 惠州市德赛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自动化”)为德赛工业的控股子公司。惠州新源、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分别与德赛自动化签署了多笔小额设备采购合同,总计金额为人民币 421.60 万元(具体如下表)。 关联方名称 发生交易的控股子公司名称 合同签订日期 关联交易内容 金额(万元) 惠州市德赛 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 2016 年 9 月 28 日 采购设备  82.80 自动化技术 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14 日 采购设备  69.00 有限公司 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12 日 采购设备 27.60  惠州市德赛电池有限公司  2017 年 3 月 27 日 采购设备 55.20  惠州市蓝微新源技术有限公司 2017 年 4 月 19 日 采购设备  155.00  惠州市蓝微新源技术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19 日 采购设备 32.00 合计 421.60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为人民币 455.71 万元,加上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控股股东德赛工业及其关联企业发生且未对外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 421.60 万元,累计金额为877.31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审批权限表》的相关规定,该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州市德赛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工业”) 法定代表人:姜捷 注册资本: 30000 万人民币元 主营业务: 研制、开发及销售手机通讯设备、路由器、集成电路、安防监控设备、传感器、工业自动化设备、智能机器人、智能可穿戴产品、视觉识别系统产品、高端装备、新材料、LED 全彩显示屏等。 注册地址:惠州市云山西路 12 号德赛大厦第 23 层 德赛工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其主营业务收入为 1,001.25万元,净利润 123,764.60 万元,资产总额 280,782.72 万元,负债总额 77,512.22 万元,净资产 203,270.50 万元。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位于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6 号小区二期厂房为德赛工业合法所有,租赁具体情况如下: 1)惠州新源租赁关联物业情况: 面积 单 价 金额 租赁名称  地点 (㎡) 元/㎡/月 (元/月) 厂房一、二楼及配套设施 11,312.11  14.12  159,726.99 宿舍 仲恺 1,751.22 10.46  18,317.76 空地  30,671.34 4.09  125,243.15 合 计  43,734.67 303,287.90 2)惠州蓝微租赁关联物业情况: 面积 单 价 金额 租赁名称  地点 (㎡) 元/㎡/月 (元/月) 厂房及配套设施  3,672.03 14.12 51,849.06 仲恺 空地  5,689.64 4.33  24,618.25 合 计 9,361.67 76,467.31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定价政策:交易各方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定价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租赁价格参照同类地段同类厂房及办公场所的市场租赁价格。 六、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业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6 号小区; 2、面积:53,096.34 平方米; 3、租赁期限为 1 年,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止; 4、租金: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379,755.21 元,年租金为人民币 4,557,062.52 元; 5、租金按月支付,每月 10 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德赛工业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73.32 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 关于本次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提前将《关于厂房租赁的关联交易议案》发给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从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看,租赁价格参照同类地段同类厂房的市场租赁价格,由双方通过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确定价格,符合股东、公司的整体利益,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和其它股东的利益。董事会表决时,四位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因此,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06 月 08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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