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惠州蓝微为香港蓝越提供内保外贷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州蓝微为香港蓝越提供内保外贷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蓝越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蓝越”)是本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由控股子公司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蓝微”)与CHOI,Hong Beom 在香港设立的,其中惠州蓝微持股 65%,CHOI,Hong Beom 持股35%,再由香港蓝越在越南设立全资子公司。 香港蓝越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资金,惠州蓝微拟向香港蓝越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700万元、全年累计额不超过 5,400万元的内保外贷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香港蓝越另一持股 35%的股东 CHOI,Hong Beom按持股比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董事会授权惠州蓝微董事长丁春平先生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700万元、全年累计额不超过 5,400万元的额度内,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内保外贷相关协议,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 由于被担保方香港蓝越是惠州蓝微的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关联方,且本次担保金额未达到需要股东大会审批的标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蓝越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 1月 26日 3、注册地点:中国香港 4、法定代表人:CHOI,Hong Beom 5、注册资本:3733.82万港币 6、主营业务:销售锂电池电源管理系统及电池封装产品。投资越南并进行 锂电池电源管理系统及电池封装的制造与销售 7、股权结构:惠州蓝微持股 65%,CHOI,Hong Beom持股 35%。 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香港蓝越资产总额 11,805.24 万元,负债总额 7,698.49 万元,净资产 4,106.75 万元,营业收入 18,539.66 万元,利润总额 516.95万元。 8、香港蓝越另一方股东 CHOI,Hong Beom与本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不构成关 联关系,因此,香港蓝越不是关联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惠州蓝微拟向境内银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即惠州蓝微向境内银行出具无条件、不可撤销反担保,先由境内银行向境外相关银行开立保函,再由境外相关银行为香港蓝越发放贷款。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同意惠州蓝微向香港蓝越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700万元、全年累计额不超过 5,400 万元的内保外贷担保,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30,200.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 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6.13%。实际担保 余额为 9,733.7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 3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