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000049)_公司公告_德赛电池: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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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电池: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6-08-16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2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残值率进行了复核,为了能够使公司会计估计更符合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并且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促进企业稳健经营,公司自 2016 年 9 月 1 日起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残值率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1)折旧年限调整 固定资产类别  变更前折旧年限(年) 变更后折旧年限(年) 机器设备 5-10 2-10 办公设备及其他 3-5 2-5 2)残值率调整 将固定资产残值率由 5%-10%调整为 0-10%。 通过以上变更,公司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30 0-10 3.00-5.00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2-10 0-10 9.00-50.00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8 0-10 11.25-20.00办公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2-5 0-10 18.00-50.00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预计将增加计提 2016 年度折旧额 132.42 万元,利润总额减少 132.42万元。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当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近年来公司的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寿命缩短;同时公司存在部分专用机器设备,其实际使用年限为 2-3 年;此外,公司在处置到期固定资产时,发现部分固定资产在市场上并无需求,处置所得残值收入低于固定资产原值的 5%。基于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对其折旧年限及净残值进行合理的调整,将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能合理反映公司的运营情况。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变更其折旧年限和残值率,并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我们认为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和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客观、真实和公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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