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000049)_公司公告_德赛电池: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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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电池: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告日期:2016-08-16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每人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下列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变更其折旧年限和残值率,并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我们认为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和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公司本次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影响公司当期损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坏账核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三、关于2016年上半年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既未对其控股股东德赛工业及其下属企业提供担保,也未对其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提供担保。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2,336.45 万元,均是为公司下属控/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 四、关于2016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没有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也不存在公司其他关联方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独立董事:韦 岗  毕向东  谭 跃 2016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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