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000049)_公司公告_德赛电池:关于惠州新源采购自动化生产线暨关联交易公告

时间:

德赛电池:关于惠州新源采购自动化生产线暨关联交易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28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新源采购自动化生产线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推进落实公司的战略规划,公司于 2015 年下半年成立了主营业务为大型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电源管理系统及封装集成业务的二级子公司惠州市蓝微新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新源”)。目前,惠州新源正在建设用于动力电池 PACK(封装)业务的厂房,为了加速业务的进程,同时开展动力电池 PACK(封装)自动化生产线的构建,争取以最快的速度完成动力电池 PACK(封装)业务资源配置。经过向多家供应商询价并综合比价,惠州新源拟与惠州市德赛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自动化”)签署技术协议以及采购合同,采购一条圆柱电池 PACK(封装)生产线,总计金额为 1,250万元整。 德赛自动化与与本公司均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2016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州新源采购自动化生产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先认可并表示同意。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其、李兵兵、钟晨和白小平回避,由其余 5 位非关联董事举手表决,以 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250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审批权限表》的相关规定,该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惠州市德赛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汉松 注册资本:伍仟伍佰万元 注册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办事处甲子圩德赛第三工业区厂房 B 栋房 主营业务:设计、生产、销售:工业及家用自动化设备、工业自动生产线、工装夹具及零件、控制系统及软件。 德赛自动化由德赛工业控股(持股 70%),与本公司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截止 2015年 12 月 31 日,其主营业务收入为 5,486.80 万元,净利润-66.11 万元,资产总额 8,049.69万元,负债总额 2,615.80 万元,净资产 5,433.89 万元。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惠州新源本次采购的圆柱电池 PACK(封装)生产线是根据生产需要专业设计的非标准定制产品,主要用于进行电池筛选、模块组装、焊接的专用性设备。其中包含的工序主要有电池的电压/内阻 OK/NG 测试筛选、负极绝缘胶纸切剥、电池块组装、自动装配及焊接镍片、自动装配及焊接铜排、自动装配及焊接弹爪、自动模块激光焊接、自动堆叠、Module 测试、装配、产品输送、吊装、不良品集中缓存收集,良品自动输出等。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定价政策:交易双方根据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采用多个供应商综合比价的方式确定。 六、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设备名称:圆柱电池 PACK(封装)生产线设备(一条); 2、价格:人民币 1,250 万元整(含 17%增值税); 3、交货期:90 个工作日; 4、付款条件:预付 30%,设备交付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 60%,余款 10%保修期(一年)满后支付; 5、设备规格性能:整线采用手工作业和自动化设备相结合布局,在工艺和产品结构相同的情况下可实现 18650/26650 电池组自动装配,切换产品时需切换程式,更换部分不能通用的机构及相关周转载具即可;其中包含的工序主要有电池的电压/内阻 OK/NG测试筛选、负极绝缘胶纸切剥、电池块组装、自动装配及焊接镍片、自动装配及焊接铜排、自动装配及焊接弹爪、自动模块激光焊接、自动堆叠、Module 测试、装配、产品输送、吊装、不良品集中缓存收集,良品自动输出等。整线 EMS 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的可追溯性。 七、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双方的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未与德赛自动化发生其它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情况 关于本次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提前将《关于惠州新源采购自动化生产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给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通过多方比价的方式选择供货商,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表决时,四位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我们同意该事项。 十、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04 月 28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