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赛电池(000049)_公司公告_德赛电池:独立董事对惠州蓝微为参股公司惠州亿能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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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赛电池:独立董事对惠州蓝微为参股公司惠州亿能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06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惠州蓝微为参股公司惠州亿能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基于每人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关于惠州蓝微为参股公司惠州亿能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情况 关于本次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提前将《关于惠州蓝微为参股公司惠州亿能提供担保的议案》发给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 为支持参股公司的经营发展,满足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蓝微为惠州亿能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惠州蓝微为此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且惠州亿能各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允公平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何文彬先生予以回避。我们同意该事项。独立董事:韦 岗毕向东谭 跃  2016 年 4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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