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衍生品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有效管理外币资产、负债及现金流的汇率风险,公司拟利用银行金融工具,开展部分外汇资金业务,以到期美元应付货款为基础开展固定收益型衍生品投资业务,以获取固定的低风险收益。 1、衍生品投资额度:根据公司的进口采购额及市场汇率、利率条件,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可以进行衍生品投资,公司在对合作银行及衍生产品给予限定的前提下,衍生品投资在 35 亿人民币额度内滚动操作。 此事项需提交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合作银行限定: (1)境内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银行资产规模需在国内排名前十五位,银行资产规模按照各银行公布年度报告为准,银行排名按照标普发布的 2014年中国商业银行排名为准; (2)境外银行:包含恒生银行、星展银行、汇丰银行、花期银行及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境外分支机构; 3、购买衍生品限定: (1)限于两年以内的中短期产品; (2)限于远期交易和掉期交易; (3)限于银行柜台交易; 备注:柜台交易是指交易双方直接成为交易对手的交易方式,其参与者仅限于信用度高的客户。 4、衍生品投资投资期限: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5、授权: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开展,授权财务总监、总经理及董事长共同审批后实施。 6、流程: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公司《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流程进行衍生品投资活动。为有效降低风险,审批流程中需要增加公司法务部的专门意见。 二、衍生品投资的必要性 公司控股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大量的外币业务,包括大量的外币应付账款,在人民币兑外币汇率浮动的背景下,为了获取低风险固定收益,公司拟利用金融衍生品管理汇率及利率风险,以获取固定的低风险收益,用以对冲由于人民币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实现外汇资产的保值增值。 三、 公司投资衍生品的准备情况 1、公司制定了《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审批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进行明确规定,有效规范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从事衍生品投资业务,拟定衍生品投资计划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3、公司财务部衍生品投资专业人员已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投资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目前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为固定收益型衍生品业务,到期收益基本确定,投资存续期内存在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从而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但此部分损益属于浮动盈亏,不影响该类衍生品投资最终收益; 2、信用风险:公司进行的衍生品投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3、流动性风险:公司目前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为固定收益型衍生品业务,以公司进口付汇业务为基础,实质未占用可用资金,流动性风险较小; 4、操作风险:内部流程不完善、员工操作、系统等原因均可能导致公司在外汇资金业务的过程中承担损失。 五、风险管理措施 公司的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已明确了外汇资金业务的职责分工与审批流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加强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的风险控制,有效降低操作风险。 六、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条——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等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已开展的外汇资金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6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投资业务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为规避汇率风险所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业务,是基于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估计和目前外汇收支的实际需求,业务流程合法合规,基本上不存在市场风险和履约风险,且对公司流动性无影响。公司已就开展外汇资金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我们认为公司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为外汇资产进行保值增持。通过上述衍生品的投资业务,达到保值增值目的,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是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我们同意公司开展业务金融衍生品业务。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