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泛海(000046)_公司公告_泛海3: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执行决定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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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海3: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执行决定书》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06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收到《执行决定书》的公告

一、案件情况概述

(一)《执行决定书》的主要内容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于2025年5月6日收到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江汉区法院”)送达的(2022)鄂0103执10706号《执行决定书》,主要内容为:关于申请执行人武汉高斯美创新产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武汉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武汉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申请执行人武汉高斯美创新产业有限公司书面同意,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三条之规定,法院决定将本案移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查。

(二)执行案件的基本情况因武汉公司欠付武汉高斯美创新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斯美公司”)工程合同款,高斯美公司诉至江汉区法院,经江汉区法院调解,武汉公司应支付高斯美公司合计108.6万元。后经法院强制执行未能清偿全部债务,高斯美公司向江汉区法院申请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二、武汉公司基本情况

(一)注册资本:

3,877,889.5399万元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73357866X3

(三)法定代表人:崔松涛

(四)成立时间:2002年2月8日

公告编号:2025-040

(五)注册地址:江汉区云彩路198号泛海城市广场12层

(六)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对科技、文化、教育、金融等产业项目投资;装饰工程、装修工程;建筑及装饰材料销售;基础设施建设;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商业房屋租赁;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武汉公司89.22379%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泛海信华置业有限公司持有武汉公司1.03149%股权,杭州陆金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武汉公司

9.74472%股权。

(八)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

日,武汉公司总资产为

837.83亿元,净资产为205.56亿元;2024年武汉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48亿元,净利润-51.62亿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风险事项的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法院作出移送决定后,应当书面通知所有已知执行法院,执行法院均应中止对被执行人的执行程序。为此,公司将积极与法院等相关方沟通,以市场化、法治化为基本原则,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多元化风险化解路径,努力化解本次风险事项,维护好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其他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2022)鄂0103执10706号《执行决定书》特此公告。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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