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5、200045 证券简称:深纺织A、深纺织B 公告编号:2023-17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和基本情况
1、流动资产(负债)和非流动资产(负债)的分类
(1)2021年,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盛波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波光电”)将一项对合伙企业的投资计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经自查复核,该投资为一年内到期收回的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将其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重分类影响为调增交易性金融资产3,065.09万元,调减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3,065.09万元;
(2)2021年,盛波光电将一年内到期的应付退货款计入预计负债,经自查复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将其从预计负债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重分类影响为调增其他流动负债3,074.11万元,调减预计负债3,074.11万元。
(3)2021年,盛波光电将一项已出租物业计入固定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经自查复核,将其从固定资产重分类至投资性房地产,重分类影响为调增投资性房地产1,903.41万元,调减固定资产1,903.41万元。
2、在途原材料未暂估计入存货
盛波光电以FOB等方式采购的原材料在供应商送至装运港口后对在途物资未暂估入账,经自查复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应将该部分在途物资暂估计入存货,调增存货7,594.04万元,调增应付账款7,594.04万元。
3、同一产品不同品级产品成本分摊比例调整
经自查复核,盛波光电对同一产品不同品级的成本分摊存在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重新计算同一产品不同品级的产品成本,同时调整已售存货的成本,相应调减2021年的营业成本4,688.77万元,调增资产减值损失4,688.77万元。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报表的影响
上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对 2021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为增加资产总额7,594.04万元,增加负债总额7,594.04万元,对净利润影响为零。追溯调整后,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以前年度报表构成广泛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财务报表项目名称 | 2021年12月31日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前 |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金额 | 2021年12月31日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 |
1、 资产负债表项目 | |||
(1) 资产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86,540,735.16 | 30,650,943.40 | 617,191,678.5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30,650,943.40 | -30,650,943.40 | 0 |
存货 | 667,461,447.03 | 75,940,410.71 | 743,401,857.74 |
投资性房地产 | 106,217,779.76 | 19,034,071.67 | 125,251,851.43 |
固定资产 | 2,424,741,252.86 | -19,034,071.67 | 2,405,707,181.19 |
资产总计 | 5,496,647,107.83 | 75,940,410.71 | 5,572,587,518.54 |
(2) 负债 | |||
应付账款 | 283,643,842.23 | 75,940,410.71 | 359,584,252.94 |
其他流动负债 | 27,523,903.58 | 30,741,055.00 | 58,264,958.58 |
预计负债 | 30,741,055.00 | -30,741,055.00 | 0 |
负债合计 | 1,532,817,860.76 | 75,940,410.71 | 1,608,758,271.47 |
2、利润表项目 | |||
营业成本 | 1,908,519,413.28 | -46,887,730.85 | 1,861,631,682.43 |
资产减值利得(损失) | -83,508,720.33 | -46,887,730.85 | -130,396,451.18 |
净利润 | 66,066,473.82 | 0 | 66,066,473.82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5,733,468.82 | 0 | 55,733,468.82 |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使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 年4月1日就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内容详见2023年4月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的鉴证报告》(德师报(函)字(23)第Q00924号)。
四、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应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为投资者提供更为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2021年度损益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德师报(函)字(23)第Q00924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三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