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纺织A(000045)_公司公告_深纺织A: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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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04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说明如下: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638,158.48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2022年度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663,815.85元后,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690,879,118.40元,减去2022年对股东分配25,326,092.45元,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689,527,368.58元。

2022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309,182.94元,提取盈余公积2,663,815.85元,则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为70,645,367.09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25,317,336.31元,减去2022年对股东分配25,326,092.45元,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70,636,610.95元。

为积极稳定地回报股东,结合公司目前盈利状况、经营性现金流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6,521,84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30,391,310.94(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3,309,182.94元的41.46%,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而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时为准。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相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上市公司将通过多种渠道(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互动平台等)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重视对投资者的现金回报,切实维护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战略,不存在违法、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预案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三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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