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善达(000043)_公司公告_招商积余: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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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积余: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7

证券代码:001914 证券简称:招商积余 公告编号:2025-43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9月6日,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三年。该协议将于2025年9月到期。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期限三年,新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协议失效。根据协议内容,财务公司将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包括下属公司,以下同)提供存款、结算、信贷、外汇及其他金融服务。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终存款余额(不包括来自财务公司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不得超过人民币10亿元;财务公司向公司授出的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和手续费)不得超过人民币20亿元。

财务公司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因此上述金融服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2025年5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吕斌、刘晔、陈智恒、赵肖、李朝晖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许遵武、林洪、KAREN LAI(黎明儿)、邹平学进行表决。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但不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亿元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院10号楼B栋15层1501号法定代表人:吴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2949XA股东构成、认缴资本及股权比例如下:

序号出资人名称认缴资本(亿元)股权比例
1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25.551.00%
2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24.549.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财务公司是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前身是中外运长航财务有限公司。财务公司于2011年4月19日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并于5月17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后正式挂牌营业。2017年经重组后,于当年8月完成名称变更登记。

(三)经营状况

财务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经营状况良好。主要业务包括: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525.00亿元,所有者权益67.80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456.15亿元,2024年度实现利润总额4.37亿元,净利润3.40亿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488.31亿元,所有者权益68.30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418.91亿元,2025年1-3月实现利润总额0.66亿元,净利润0.51亿元。

(四)关联关系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金融服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五)经查询,财务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将向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结算服务、信贷服务、外汇服务以及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财务公司可从事的其他业务。

四、拟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一)服务内容及服务金额上限

1、存款服务

(1)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存款币种包括人民币及外币。

(2)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利率将不低于同期中国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类存款利率。

2、结算服务

(1)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结算账户,财务公司根据公司指令办理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对外收付业务,并提供相应结算、清算方案设计,以及其他与结算业务相关的辅助服务。

(2)财务公司免费为公司提供境内结算服务,跨境及境外结算费率将不高于国内及当地其它金融机构同类业务收费水平。

3、信贷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财务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为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服务,财务公司给予公司不超过本协议约定的金融服务金额上限的综合授信额度,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周转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保函和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并购贷款等。公司可使用该授信额度。财务公司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公司需

求。

(2)财务公司承诺向公司提供优惠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它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贷款利率。

4、外汇服务

根据公司申请,财务公司可为公司提供外币结售汇服务。相关汇率将不逊于国内其它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采用的汇率。

5、其他金融服务

(1)财务公司可为公司提供经营范围内的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委托贷款、买方信贷、债券承销、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财务公司将与公司共同探讨新的服务产品和新的服务领域,并积极进行金融创新,为公司提供个性化的优质服务。

(3)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将不高于中国主要金融机构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6、金融服务金额上限

(1)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日终存款余额(不包括来自财务公司的任何贷款所得款项)不得超过人民币10亿元。

(2)财务公司向公司授出的每日最高未偿还贷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和手续费)不得超过人民币20亿元。

(二)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双方分别按其《公司章程》及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通过查验财务公司的证件资料,审阅财务公司财务报表,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关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也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的规定要求。

为规范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已制订了《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处置预案》,并于2020年6月2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继续按照风险处置预案的要求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处置工作,以切实保障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多元化金融服务,有利于公司灵活运用融资资源,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及融资风险,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七、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披露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0.26亿元,无贷款。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5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能够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相关业务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关于与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招商局积余产业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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