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一、 审议程序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计提盈余公积金,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08,828.5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903,811.6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185,255,604.8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622,717,765.31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332,908,397.60元,已达到股本的50%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可以不再提取。鉴于公司目前仍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为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转型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1,908,828.57 | 4,158,797.10 | -160,163,240.67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85,255,604.81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622,717,765.31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4,698,538.3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但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为负值,因此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二)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1.公司正处于存量资产经营与转型发展同步推进的关键时期,一方面,公司电力生产主营业务仍面临燃料价格持续高企、发电成本与售电价格倒
挂、电力市场竞争激烈等诸多考验,承受着较大的经营压力,公司需留存足够资金保障后续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另一方面,公司正围绕“成为国内先进的综合能源服务商”的战略目标,聚焦重点领域,全力拓展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市场,持续推动公司转型发展,公司需持续强化现金流管理,为后续项目投资做好资金储备支持。
2.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同时,公司还将通过业绩说明会等形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解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3.公司将致力于提升经营业绩来增强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同时,结合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合理规划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之间的平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积极与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