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024年回购方案回购的且尚未使用的80,115,300股公司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将该部分股份原用途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注销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7、2025-013、2025-042)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上述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483,934,025股变更为1,403,818,725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上述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6层1607室。
2.申报时间: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7月13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3.联系人:华联控股证券部
4.联系电话:(0755)83667306、83667450
5.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并于寄出时电话通知公司联系人。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二十九日